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是夫妻间协商离婚的书面证明,也是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用等问题的重要依据。关于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盖章的问题,其实并没有固定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建议将离婚协议书盖章。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盖章可以起到法律证明的作用。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印章,就可以有效地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都盖上了个人印章,可以证明协议双方本人已经亲自签署了该协议。这不仅可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效力,而且在以后的法律诉讼中,可以为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盖章也可以对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起到促进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书未盖章,可能会对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带来不利影响,如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不可信。相反,如果离婚协议书盖上印章,可以加强协议的正式性,有利于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盖章也可以加强协议双方的信任和合作。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夫妻双方的协商过程,需要协商双方相互信任和合作。如果一方离婚协议书不愿意盖章,可能会让对方产生不必要的猜忌和质疑,导致离婚协议的谈判出现障碍。因此建议离婚协议书双方都签字并盖章,以增强彼此之间的互信和协作关系。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盖章并没有具体规定,但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性、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以及促进夫妻双方的合作与信任,建议离婚协议书双方都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