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协商后达成的一份协议,用于约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抚养费等问题。盖章是一种常见的印章形式,一般会附带公章或者私章。那么,离婚协议书盖章了是否有效呢?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要经过法院审核后才能生效。法院审核主要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合理,避免其中存在披着协议外衣的不当内容。因此,盖章并不是决定协议有效性的关键因素。
其次,盖章最主要的目的是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对于离婚协议来说,更关键的是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是否能够被法院认可。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例如剥夺子女抚养权、违反公序良俗等,那么即便盖了章也无效。
最后,盖章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认可,不能代表协议的有效性。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经过思考、了解其中的法律含义,甚至被对方误导,导致协议内容损害自身权益,那么盖章也不能为其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盖章了并不能完全代表其有效性,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愿进行评估。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当事人应该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规定,仔细审核和起草协议内容,不仅要注意形式上的认可,更要注重实质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