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拆迁安置房是指在拆迁迁建过程中,政府依法为被拆迁人提供的住房,是一种特殊的住房保障标准。但是,有时候在签订拆迁安置房协议之后,存在一些情况会导致被拆迁人想要违约。
其实,江苏拆迁安置房可以违约,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违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符合《合同法》、《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违约。
2. 违约应提前通知
如果确实需要违约,被拆迁人应该及时地通知政府部门,并提供有效的解释和证明。政府部门也应及时地告知被拆迁人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 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拆迁安置房合同被违约,被拆迁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承担违约金、赔偿政府部门因此产生的损失等。
总之,在拆迁安置房合同里面签订后,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违约是可能的,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需要被拆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