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针对城市拆迁所建造的一种住房,旨在为被拆迁居民提供临时或永久的住所。从本质上来说,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的公共物业,是为了弥补拆迁损失而设立的,因此,严格来说不应该出售。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拆迁安置房的出售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拆迁安置房的受益者或转化为业主或通过购房方式来获取经济收益。但是,这种现象是违法的,因为拆迁安置房驻守人员已经享有了免费使用权,没有权利出售或转让给其他人。
同时,政府也在加强管理与监管措施,要求拆迁安置房不得出售。各地政府开展的维护拆迁安置房家庭住房权益的行动,也印证了这一点。
出售拆迁安置房,不仅存在法律上的失守,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性。一旦允许出售,就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比如,炒作、房价飙升、贷款欺诈等情况。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不可以出售。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管,用法律手段维护拆迁安置房的公共属性,保障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同时,每个人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纪律,不做违法的事情,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