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安排的公共房源,因此,过户需要经过特殊程序。如果您拆迁安置房属于产权已经划转给您的,那么过户是可以的,但这不代表您可以随便找资格不符合的人办理过户手续。以下是过户拆迁房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 提供申请资料:需要在拆迁安置房所在地房管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您的身份证、房屋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2. 权利人填写申请书:您必须亲自填写过户申请书,并在书上签字,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原件。
3. 签署拆迁安置房异议申请:如果您认为您的拆迁安置房权利所在地不在您的户籍所在地,您需要先签署异议。
4. 形成过户合同:如果您的申请得到批准,合同模板将由房管局给您提供。您必须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5. 过户登记:过户手续完成后,需要在房管部门进行过户登记,并交纳相关的税款和手续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您只能将拆迁安置房转让给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必须有房屋证明和符合要求的购房资格,否则房屋所有权将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甚至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因此,过户拆迁房需要提前咨询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和手续,以免出现意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