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完成城市规划和城市改造而对市区内的居民进行强制拆迁,并在新的地方为被拆迁居民提供的安置房,有时也叫做征收房。
从性质上说,拆迁安置房是一种社会公共财产,属于政府所有。它不是私人房产,被拆除前的房屋归政府所有,而拆除后建造的新房屋配备都由政府负责。
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是为了保障拆迁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房屋标准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包括房屋的采光、通风、卫生等方面。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符合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保障居民基本的居住质量和生活条件。
同时,政府在拆迁安置房的管理中,也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被拆迁群众在迁至新居后,尽早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性质是社会公共财产,其建设是为了保障被拆迁群众基本的住房需求,同时政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