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简称“安置房”,是指因城市发展需要而拆迁用于重建、改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的既有房屋,为受拆迁人提供的住房安置方式之一。它是政府部门对于拆迁补偿的一种形式,其性质是一种民生工程,是为了解决城市拆迁过程中产生的住房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由拆迁补偿基金负责出资,开发商负责制作房屋,政府负责监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与管理,并向受拆迁人发放安置房使用权。
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民生保障性质: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用于满足受拆迁人的住房需求,是为受拆迁者提供保障并维护其正当权益的一种手段。
2. 补偿性质: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对受拆迁人权益的补偿,作为受拆迁者在拆迁过程中的一种合理权益。
3. 社会公益性质: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是为了促进城市发展,满足城市建设需要的一种举措,其建设旨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居住条件,从而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4. 长远发展性质:拆迁安置房是基于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而实施的一项工程,建设出来的房屋也可以长期为居民提供住房保障,可以承载城市发展的长远目标。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具有明确的民生保障、补偿、社会公益和长远发展的性质,其建设和发展对于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