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在2019年9月1日出台了《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在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年限满10年以上、未到期或者已经续期;
2.宅基地所有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持有其他宅基地或者建有住房;
3.宅基地非法转让或者非法转租的不能转让;
4.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符合规划、环保、建设、用地等条件。
另外,宅基地的转让需要经过乡镇(街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宅基地所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备案,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将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登记在受让人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转让也需要支付相关的税费,如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同时,宅基地的转让也要注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