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宅基地的概念。根据《宅基地条例》,宅基地指的是农村居民自愿在农村组、村(居)委会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用于建造住房、附属设施并且居住的土地。
因此,宅基地的土地是专门供农村居民居住使用的,并不可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居住用途。同时,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村居民,利益相关方也包括地方政府和全社会的公共利益。
挖地取土是指在土地上挖掘并取走土壤、石材等自然资源的行为。这种行为很可能会损害土地的整体性和生态环境,对附近村庄的居民以及对整个地区的生态都会造成影响。
因此,若农村宅基地挖地取土超过土地规划范围、超载运输和损坏生态环境等,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不仅会影响整个地区的生态,也会危害农村居民的自身利益,使他们在享有宅基地权利的同时也承担起了维护土地环境的责任。
总之,农村宅基地挖地取土违法,不但给农村居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也可能造成生态破坏和生态失衡。因此,我们应当认真严格地加强对这些行为的监管和打击,保护宅基地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同时也保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和所有人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