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他人名义,挪用了属于公共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公共团体的经费或者资产。由于挪用公款涉及公共利益,因此受到法律严格的惩罚。所以,如果被发现挪用公款,那么会受到怎样的判决呢?
在中国的刑法规定中,挪用公款是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因此,如果被判定挪用公款,一般是被判定为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1 . 挪用、侵吞、窃取国家、集体的财物或者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2 . 在国有企业、公司、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的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的;
3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对于第一条的情形来说,如果挪用的公款数额不大,那么一般会被判处一定的罚款和拘留。如果数额较大,超过了一定的数额,那么就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此外,如果因挪用公款而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那么还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任何人都应该慎重对待公款,不要随意的挪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