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婚姻离婚协议书
我们,姐姐(以下简称甲方)和妹妹(以下简称乙方)都是同性恋者,曾经结为姐妹婚姻。然而,由于双方性格和生活方式的差异,我们的婚姻生活和感情关系逐渐疏远,经过充分协商,我们决定以和平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现就双方离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 双方财产采取均分原则,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屋、汽车、股票、基金等,按照50:50比例分配给甲、乙双方;
2. 双方自婚姻生效日起共同购买的财产,经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以当前市价买断另一方的份额;
3. 双方自婚姻生效日起各自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礼物、遗产等,归受赠方所有;
4. 双方各自承担自婚姻生效日起的债务,无论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二、子女抚养
我们没有孩子,自然也就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
三、婚姻其他事项
1. 双方放弃所有实践婚姻所得的权利和义务;
2. 双方放弃对对方的任何索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赡养费、分割财产的权利;
3. 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自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四、其他
1. 离婚协议书是对姐妹婚姻关系解除的书面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 对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XXX
乙方: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