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拆迁了不合法的房屋后,为保障被拆迁者的利益,提供的一种住房安置方式。在政府的支持下,被拆迁者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得到一套安置房,并且在一定的时间内居住。
那么,被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落户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凡是符合城市居住条件的人,在该城市居住满一年,并可以提供一定的居住证明材料,就可以落户。
被拆迁安置房通常是由政府提供,建设符合住房标准,且是合法的住宅。因此,居住在此类房屋中的人也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间交纳相应的房产税、物业费等税费,享有和其他房屋居住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落户政策存在差异。例如,一些城市可能会规定,被拆迁安置房只有在居住满三年后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此外,还要注意目前的户籍政策,比如一些城市限制落户人口数量,申请者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落户。
综上所述,被拆迁安置房可以落户,但需要遵守城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无论如何,政府应该为被拆迁者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关注他们的就业、生活和落户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