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提交给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登记或审批的一种离婚方式。在中国,协议离婚手续需在以下三个部门中的一个完成。
1.民政部门:夫妻双方可以前往所在地市、县、区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登记。需要提供一份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协议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将在3个工作日内生效。
2.人民调解委员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形式、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也可以选择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离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对双方申请进行调解,若可达成一致协议,须签署离婚协议书,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登记。
3.人民法院: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将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并进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相关协议。
总之,不管在哪一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协议内容,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做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确保离婚手续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