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是自愿协议,必须由双方自愿签署。如果一方不自愿签署,协议就无法生效。
如果一方偷偷写了离婚协议,那么另一方发现后可以选择不签署协议,或者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一方贸然执行偷写的离婚协议,那么可能会发生以下问题:
一、合法性问题。如果一方偷写的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签署,那么这份协议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因为离婚是涉及家庭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重大事项的,双方必须在协商中达成共识,才能得到法律认可。
二、维权问题。如果一方不愿意签署偷写的离婚协议,又怕对方强制执行协议,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以选择请求法院撤销这份协议;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他权益的保障,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总之,离婚协议是婚姻自愿解除的一种方式,必须经由双方自愿签署,才能得到法律认可。如果一方偷偷写了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的合法性存在问题,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要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