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双方自愿离婚。
第二、财产分割。双方就共同财产如房产、存款、汽车、家具等进行协商,确定各自分得的份额。
第三、抚养子女问题。 关于抚养子女的问题,要确定子女生活的主要责任人和抚养费用的分配办法,以及互相尊重对方的权利。
第四、意愿遗嘱的修改。 需要指出离婚后对各自意愿遗嘱的修改,如最初意愿遗嘱需废止重新签订,且离婚后双方不得依据之前所签订的遗嘱获得财产分割。
在录制口头离婚协议书时,双方首先应该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详细的讨论,并且确保双方都理解协议内容。在确定完协议内容后,应该再次确认是否为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且做好录音录像的准备。针对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模板进行录制:
协议人:(双方尽量明确)
协议时间:(例如“本年度月日”)
协议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并且不得提出任何财产赔偿、损失赔偿、子女抚养费用等方面的诉求。
2、财产分割:(具体说明分得财产的名称和分配比例)
3、子女问题:(具体说明子女的主要抚养人以及抚养费用的分配办法)
4、意愿遗嘱修改:(具体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后的遗嘱执行时间)
以上是录制口头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及模板,希望对有需要的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当然,在录制协议书之前,建议双方还是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