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五年免征期通常是指国家对个人因拆迁而获得的住房补偿款或者房屋征收补偿款所得的税收和增值税,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在五年内免予征收的政策。而对于拆迁安置房,其五年免征期是指不需要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和资产税。
如果五年后,如果拆迁安置房进行转让或者出租,那么就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在这种情况下,缴纳的费用会跟正常的房产税一样,需要按照房屋估价的标准计算,然后交纳相应税款。
对于住房出租的情况,一般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一般是按照房屋的租金金额计算的。同时,还需要缴纳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这些都是需要纳税的。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交税的方式和标准是与地区和政策相关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同时,在交税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财务的清晰性和规范性,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