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不正当的方式占用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而且直接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利益。如果被发现并受到刑事追究,挪用公款的人将会面对严厉的惩罚。
对于挪用公款行为,国家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的情节较轻的人将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如果挪用公款的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刑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即使是非法占用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在一定时期内归还了,这也并不能免除犯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犯罪,而非只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犯罪主体在犯罪后,能够主动归还占用的款项,则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前提是犯罪行为尚未被发现或者尚未被核实,并且主动归还的行为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是主动退还挪用的公共财物,而不是等被查处后才企图主动还回。其次,所退还的款项必须全部归还,而不能仅退还部分,也不允许采取抵消、折合等方式来归还。第三,退还公共财物的被挪用人在案发前没有逃避追捕、变卖财产等处于恶劣情节的犯罪手段。最后,退还公共财物后应在主动情况下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以及归还公共财物的过程。
综上所述,即便是归还了挪用的公款,在未被发现之前,也无法获得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机会。一旦被发现并定罪,仍将受到刑事追究和法律制裁的惩罚。因此,我们要认识到占用公共财物的严重性,尽量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