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财产,也违背了公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于挪用公款者来说,如果不幸因此失去了生命,是否还应该追究其责任并要求其家属归还挪用的公款呢?
个人认为,不论挪用公款者是否还有生命存在,都应该追究其责任并要求其家属归还挪用的公款。这是因为公款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挪用公款等于侵占了公共资源,严重损害了社会利益。如果仅仅因为挪用者不在世而放弃追究责任和要求归还公款的要求,将会极大地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共信仰,同时也会影响执法和法律的威信。
而对于挪用公款者去世后其家属的处置,个人认为应该更着重于对其家属的保障和教育。首先,在保障权利方面,应该确保其家属的生活不受影响。例如,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救助和福利,确保其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其次,在教育方面,应该通过法律和社会教育等手段,引导其家属摆脱挪用公款的思想和行为,培养他们的公德心和法律意识。
总之,无论挪用者是否还在世,都应该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和要求其家属返还挪用的公款。同时,需要重点考虑其家属的保障和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到公款是公共资源,应该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下使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