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婚姻纠纷的一种方式,它是依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中,协商好是否共同抚养孩子、子女监护人的约定,也是合法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不能代替儿童的利益而存在。
首先,离婚协议上写孩子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约定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公平性等特点,符合法律要求。离婚协议约定关于子女抚养权、探视权、费用负担等具体事宜,当事人做出的约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虽然协议有法律效力,也有可能受到法院的保护,但并不是每一个约定都可以生效。特别是当子女的利益问题涉及到协议的约定时,法院会进行审查,采取保护子女利益的措施。如果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了儿童权益,法院可以予以驳回的,而且驳回后的协议中有关子女的约定无效。
虽然离婚协议上约定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事宜,但是家长们不能因此而忽略对子女的关注和关爱,更不能因为协议的存在而忽略子女的情感需求和思想教育。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离婚协议上写孩子有效,但这只是协助双方当事人解决矛盾、维护各方利益纷争的方式之一,还需要家长们根据自己和子女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家庭教育环境,确保子女的幸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