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的文书。在这些问题中,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然而,有一些人认为,离婚协议中不必写上子女问题,而是私下协商解决。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如果离婚协议中不涉及子女问题,那么离婚后就可能会发生各种矛盾和纠纷。比如,离婚后双方无法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甚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这将给孩子和离婚双方都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另外,就算是离婚双方私下协商,也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有关孩子的各项权益的协商处理结果。这样做的好处是,若是在离婚后产生矛盾或争议,双方可以根据协议中签署的内容进行解决,从而降低矛盾和纠纷对孩子及其家庭的影响。
所以,离婚协议中一定要写明孩子的抚养和探望问题,以确保离婚后各项争议都有明确的解决办法。同时,在协商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采取最为合适和公正的决定。这样才能保障孩子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在离婚过程中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