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规定,市区内的拆迁安置项目必须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安置房,以确保被拆迁居民有合适的住房安置。根据规定,广州市区内的拆迁安置比例至少是1:1.2。
具体来说,对于每个被拆迁户口所在的社区,拆迁单位需要在同一社区内提供相应数量的安置房,安置房的数量至少应该比拆迁户数量多1.2倍,这样才能够确保每个被拆迁户及其家庭有一个较为合适的住房安置。
此外,按照规定,被拆迁户可以选择自住或者以安置房为住房产权,但是在选择产权的情况下,需要缴纳一定的产权转让费用。
总的来说,广州市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是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基本居住权利,对于拆迁单位和市区发展也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可以避免因拆迁过程中出现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拆迁安置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