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探视权是离婚后子女的父母应当约定的内容,它们分别代表着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探访权利,这两个权利对于子女的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
抚养权一般由子女的一方或双方行使,其主要包含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要负责子女的生活费用等方面的开销。对于未成年子女,其抚养权通常由母亲拥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父亲行使。
而探视权则主要由对方父母行使,也就是当子女归属一方父母时,对方父母可以根据约定的时间和频率探访子女。这种约定旨在保证子女与非抚养方亲属的关系得以保持,有助于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情感发展。
为了确保抚养权和探视权的成功约定,父母双方需要在离婚时充分沟通、协商。首先,双方应该就子女的抚养方式、生活费用、教育方式、假期计划等核心问题进行协商,并在具体的约定中详细说明。同时,双方还应该就探视权的具体时间、探视方式、频率等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子女与非抚养方亲属的关系得以维持。
最后,建议父母双方在协商和约定过程中,保持理性和客观,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问题,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约定,确保子女得到最好的关注和照顾。当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