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营业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和劳务报酬等活动,取得的销售额、营业额或者代收代付款项的税金。因此,如果将成都拆迁安置房进行出售,将会涉及到营业税的缴纳问题。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以个人名义出售拆迁安置房,则需要在房屋过户手续之后,前往税务部门进行营业税的登记和报税程序,缴纳相应的税款。另外,如果以企业形式出售,则需要符合相关专业知识和法规,进行税务注册等程序,并按照营业税的相关政策进行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规定,对于自住房或者非营业性质的房屋,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但是一旦将房屋进行出售,则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缴纳相应的税金,否则会被视为逃税行为,并会被税务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综上,成都拆迁安置房出售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取决于具体的操作形式和营业性质。为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建议在进行相关操作之前,进行系统的咨询和了解,防止因不小心疏忽而带来麻烦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