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方努力和谈判,贾乃亮和李小璐决定结束他们的婚姻关系。根据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贾乃亮的离婚协议书如下:
一、离婚变更:自协议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贾乃亮与李小璐的婚姻关系自此结束,双方解除夫妻关系,重新回归单身状态。
二、财产分割:基于双方财产的组成情况、产权归属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双方无异议地实现财产平分。
三、赡养子女:孩子的监护权由李小璐行使,贾乃亮无条件同意并承担其父亲的责任。贾乃亮有权探视其子女,并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他们的抚养费及其他费用。
四、协议的解释和违约: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或者阻碍对方执行的,被视为违约方,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经过双方自愿签署,如双方都需要应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办理对于协议的法律效力确认手续。
六、其他约定:双方约定,维护孩子的权益,双方将保持良好的关系,相互照顾支持,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望信守协议,尽快解决离婚协议生效后其他问题。
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双方应当认真考虑协议的内容,并依法进行了解和签署。同时,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将具体问题公平合理地解决并进行协商,以维护未来长远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