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起草的法律文件,其签署及盖章的重要性在于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盖章是必要的。下面从三个方面阐述为什么离婚协议书需要盖章。
一、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盖章可证明离婚双方确实达成了共识,并给予其法律效力,避免出现一方毁约的情况。即使协议上没有要求盖章,但双方盖上专用的公章有助于避免争议,让双方更放心。
二、证明真实性
离婚协议要求签字盖章,可以证明离婚双方是真实签署协议的,不是虚假署名,更不是被强迫或欺骗。而盖章作为公章的形式,可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可避免双方撤销协议,减少后续争议。
三、合法性
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合法文书,如果有争议,需要依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裁决。而盖章可以证明协议书的合法性,更好地保障协议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同时,协议书的盖章还可以对各种法律限制产生作用,例如不受撤销的效力等。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盖章是必要的。除了证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真实性和合法性外,盖章还有助于双方自由签订协议,更好地避免离婚拖延、争议等问题的发生。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尽量让协议书能够真实、有效地表达双方的意愿和协议,正常的来说,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上公章是以确保该文件完整有效的一个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