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是指在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事宜进行协商、判决或者调解,确定子女居住、监护、教育、保健、经济等问题的权利。其实,离婚抚养权包括了很多方面,具体如下:
第一、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通常是由主要照顾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共同拥有,主要照顾的一方具有主要决策权、抚养权等因素。但无论是哪一方都要始终以子女的福利为最大原则,尊重子女的意愿和思想,确保子女的生活、成长环境等方面得到适当地保障。
第二、子女的居住情况。父母双方需要在离婚后商定子女的居住问题,通常是由主要照顾子女的一方担任子女的监护人负责子女的居住问题。但是不同的情况下,也可能由两个人共同决定,比如说子女和父母都可以居住在家里。
第三、子女的经济状况。通常情况下,主要照顾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担大部分的抚养责任,包括食宿、教育等开支。但是父母双方也应该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生活能力来进行贡献,确保子女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
第四、子女的教育问题。父母双方需要商定子女在学习方面中的教育方向、方式等问题,以及付出的经济投入等等。同时还需要注意,父母在离婚后应该加强与子女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子女的心理状态和学习情况,并给予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离婚抚养权问题不仅仅关系到子女的成长和生活状况,更涉及到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需要在尊重彼此和以子女为主的基本原则下进行协商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