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来修改字句,但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可行。下面详细说明离婚协议书的修改问题。
一、修改的原则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修改时需注意以下原则:
1.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离婚协议书需在双方自愿并知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签署,不能强制执行。
2.公正公平:修改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害对方合法权益。
3.实现可行:修改时需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避免协议无法履行。
4.共同签署:任何一方对修改内容有异议,需重新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并重新签署协议。
二、修改的范围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夫妻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订立探视协议、分配债务、维护相关权益等。修改的范围应在这些内容内进行,并必须合法公正。
例如,在夫妻共同房产分割时,协议书原款规定由丈夫支付给妻子一笔财产分割款,但由于实际资金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一致更改为由妻子支付给丈夫一定的财产分割款。此类修改符合协议的修改原则,且不影响原先的协议目的。
三、修改的手续
在修改离婚协议时,需注意以下手续:
1.双方重新协商:任何一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异议,需重新进行协商,达成共识。此时,如果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大的改动,建议重新草拟协议。
2.修改协议草拟:修改协议草拟需要具体说明修改内容、修改原因、修改后的协议内容等,需双方签字确认。
3.重新签署协议:修改后的协议需要重新签署,签署时需重新确认各项条款,确保协议的一致性和可行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字,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修改,并经过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可行。修改时要注意公正公平、实现可行等原则,并需要遵守修改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