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更新和改造而对居民进行的一种补偿措施。在拆迁时,如果居民没有自己的住房,政府会安排他们搬到拆迁安置房中居住。那么,这些拆迁安置房可以赠与非亲属吗?
经过了解,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政府性质的公共资源,赠与行为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和使用农村宅基地条例》第15条规定:“宅基地不得赠与给非直系亲属和非婚生子女。”同样的道理,拆迁安置房也不得赠与非亲属。
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对于拆迁民众进行的一种补偿措施,旨在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如果将拆迁安置房赠与非亲属,就会让本来应该住房困难的人得到额外的收益,而导致其他需要住房的人继续面临住房困难的问题。而赠与拆迁安置房给非亲属的行为也会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一种公共资源,其赠与行为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非亲属而言,他们无法享受到这些拆迁安置房所带来的福利,因此不能接受这种公共资源的赠与,否则将会损害其他有需要的民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