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拆迁安置亲属不告就无罪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据报道,一位被拆迁的业主因为没有告知拆迁公司其妻子和孩子的真实身份信息,而被判刑。然而,其律师提出了上诉,并宣称:拆迁安置亲属不告就无罪。这一说法一时引起了社会各界争议,那么这个说法究竟能不能成立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搬迁拆迁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是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材料,骗取土地征收补偿款或者安置补助费、工资或者其他经济补贴,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换言之,如果被拆迁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了部分亲属,那么就将涉嫌欺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
然而,如果被拆迁人员并没有提供虚假信息,只是没有告知所有的家属,那么是否也能被判刑呢?答案是未必如此。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告知所有亲属的规定,法律要求的是要提供实名信息。
实际上,当前的拆迁安置政策在很多地方还存在许多缺陷。拆迁安置政策往往是针对房屋拆迁而言,但对于住户其他亲属的看护、居住和生计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了很多不便和困难。而且,一些拆迁公司和开发商也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甚至有的为了安置问题卡关,设下了种种陷阱,更是严重侵犯了人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要加强监管,坚决打击卡关行为,完善拆迁安置政策,为住户和亲属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也需要提高居民的知情意识,加强家庭之间的沟通联系,做到提前协调,共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为自己和家人最大化地争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