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拆迁是不可避免的。为了满足拆迁户的基本居住需求,政府通常提供拆迁安置房。对于长沙市而言,政府同样提供了拆迁安置房。但是,是否可以将拆迁安置房安置到亲属的名下,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首先,根据《长沙市城市住房与建设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优先顺序为:一是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居住证持有人名册的比例分配;二是根据拆迁安置房分配指导意见的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分配;三是根据被拆迁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固定电话以及卫生、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分配。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政府将拆迁安置房分配给的是被征收人本人或其家庭。如果某一个被征收人的亲属没有被征收房屋,就不能将拆迁安置房分配给他们。
其次,根据《长沙市城市住房与建设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及其家庭不得将拆迁安置房转借、转租或出售。如果将拆迁安置房转借、转租或出售将被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长沙拆迁安置房通常不会分配给被征收人的亲属,而是按照户口、家庭等情况进行分配。同时,被征收人及其家庭不得将拆迁安置房转借、转租或出售。对于亲属而言,他们还可以选择购买商品房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