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与房屋配套的”和“不与房屋配套的”。
对于“与房屋配套的”宅基地,指的是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屋,成为农村居民住房。对于这种宅基地,建房屋是必需的,否则,宅基地的使用就无从谈起。因此,“与房屋配套的”宅基地本身是不能算作住房的。
但实际情况中,“与房屋配套的”宅基地所建房屋的面积可能比较小,不能满足农民家庭的居住需求。为此,不少农村地区政府通过政策,建立了一些农村宅基地配房的措施。这些政策允许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满足更大的居住需求,同时政府也会对农民进行租金补贴或者提供住房补贴等措施。对于这种情况,宅基地配房可以算作住房的一种形式。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定位是用于农业生产和居住。对于“与房屋配套的”宅基地,其本身不能算作住房,但是建造房屋后所得的住房可以算作住房。对于宅基地配房,可以算作一种住房。需要注意的是,在享受“宅基地配房”政策的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仍然会面临地租收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