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合法授权、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挪作他用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其后果极为严重,属于犯罪行为。因此,挪用公款可以被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是公共财产或者尚存财产上的权利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的行为。
根据情节不同,贪污罪分为三种:情节严重的为贪污罪,情节较轻的为贪污罪未遂,情节较轻且主动退赃或者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为贪污罪从轻处罚。而对于挪用公款来说,通常情节较严重,因此一般会被判定为贪污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它涉及公共利益,妨害国家财产的安全,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那些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分子,应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在特殊情况下违规使用公款的行为,也必须在相应的法律范围内加以处理。这样才能保证公共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