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可以分户。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个人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土地所有权范畴。因此,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范畴是可以转让的。在此基础上,法律也允许将宅基地划分为小块土地,分给多个农民作为自己的宅基地,也允许将宅基地进行分割。
其次,政策方面对宅基地拆分和分割也有相应规定。《农村宅基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宅基地经批准用于建设住房的,除依法变更或者注销外,不得拆分或者转让;但是,被安置房屋拆迁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拆分或者转让。”这说明,在有关规定下,农村宅基地可以拆分或转让,即分户。
最后,农村宅基地的分户也受到土地使用权、土地规划规划等管理制度的限制,需满足相应规定,如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利用政策规定,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等。
总之,农村宅基地建房可以分户,但需要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进行并符合相关规定,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