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疾病乃是指长时间持续、缓慢发展的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肺气肿等。由于该类疾病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护理,可能会给亲属和社会带来一定的负担,因此在抚养权纠纷中常常会被提及。但是,患有慢性疾病是否对抚养权有影响通常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患有慢性疾病并不一定意味着无法获得抚养权。法律上,判定抚养权主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例如孩子的生活环境、身心健康等,而不是父母个人的健康状况。如果患病父母可以在保障孩子权益的情况下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他们同样可以争取抚养权。
其次,如果患者病情比较严重,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丧失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剥夺患者的抚养权,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如果患者精神状态较为不稳定,例如患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也可能会影响到抚养权的判定。由于该类疾病会影响到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一定的危害,因此在仲裁抚养权时要受到注意。
总之,患有慢性疾病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当患者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并且可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时,患病并不会成为争取抚养权的绊脚石。 但如果患者病情比较严重,已经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或者由于精神状态等原因导致无法给孩子足够的保障,那么可能会失去抚养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