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对于这类犯罪的判决往往较为严厉。然而,提前出狱并非不可能,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认罪悔罪。在被判罚期间,被告人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这可以通过适当的行为举止、反省和接受教育等方式来表现。
二、发现违法所得的款项。如果被告人发现了违法所得的款项或资产,可以主动上交或予以归还。这可以证明被告人的悔罪诚意和社会责任感,从而有助于减轻惩罚。
三、参加劳动改造。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劳动改造,能够证明被告人具有积极向上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念,并增加被害人的赔偿,从而有助于提前获得假释或减刑。
四、保持良好的表现。被告人在服刑期间应当遵守规定,规律作息,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表现不仅有助于减轻罚款和加速假释的获得,还能够在社会上树立好的形象和信誉。
总之,在服刑期间,被告人应该积极改正错误,认真接受改造,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态度,尽快赎回罪过,争取减刑和保外就医的机会,以便重新回到社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