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法律文书,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审批。下面是审批流程:
1. 编写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法律文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协议内容要真实、详细、明确。协议书应由离婚双方自行编写,并在双方签字确认后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2. 提交到民政局
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市、区、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应在协议书最后一页签字确认,然后一起去民政局进行审批。
3. 法律人员审核
在民政局内,一名法律人员会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如发现协议书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不合理的条款,法律人员会要求双方改正。改正后再次提交给法律人员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民政局会出具离婚协议书的审批文书。
4. 签字盖章并领取证书
如果协议书审批通过,民政局会询问离婚双方是否愿意执行协议书。如双方都同意,则将签字盖章并领取离婚证书。离婚证书为离婚后双方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审批是一个严格的流程,需要婚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并且配合民政局的工作,才能成功完成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