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一份双方达成的协议书,用于规定拆迁的条件及赔偿方案。在协议达成后,拆迁方与被拆迁人需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操作,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房产证处理。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拆迁协议的签署代表着当事人对其房屋产权的放弃。这时,被拆迁人需要将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有关房屋权属的证书提交给征地拆迁方。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在房产证方面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形式:
1.放弃产权: 被拆迁人直接将原房屋产权证书交给征地拆迁方,放弃房屋产权。
2.注销产权:被拆迁人去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将房屋产权注销。
3.过户产权:在拆迁协议达成后,被拆迁人可以将原房屋产权转让给其他人,或者购买新房产权。
无论被拆迁人选择哪种方式处理房产证,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拆迁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时间;
2.合同上注明清华规即新发地,不满足部分按新发地赔付标准赔付;
3.注意签订清晰的协议和契约,以保障自身权益。
总之,拆迁协议是一份双方达成的协议书,需要被拆迁人认真阅读并且按照约定执行。在处理房产证时,被拆迁人需要注意保障自身权益,确保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时间,同时也需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处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