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在协议中达成了关于离婚的约定。当双方离婚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是否可以反悔呢?
答案是:可以。
离婚协议不公证,意味着该协议缺乏法律效力,双方并没有在有资格的机构或人员的参与下达成协议,因此双方都有权在协议生效之前反悔。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要求修改协议内容或者撤销该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则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回应,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则默认同意对方的决定。
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在另一方当事人的指导下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具备真实授权行为的成份,那么此时该协议就已经生效了,即使没有公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谨慎对待,如果有任何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或公证机构,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一方当事人应该认真对待,如果离婚协议未经公证,那么双方就有权反悔,并在新的协议达成之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