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对离婚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规定和约定。由于离婚协议书是按照离婚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签订的,因此一旦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经过法定期限,就会生效。
离婚协议书通常包括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抚慰金等方面的内容。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取决于离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及离婚法律程序是否已经全部完成。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生效需要完成以下程序:
1. 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达成的书面协议,双方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必须得到保障。
2. 公证和送达。签署完离婚协议书后,需要将协议送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即向公证人出具协议书,公证人将其公证后送达给签字方。这一步骤是为了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3. 法定期限。根据离婚法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在送达后30日内无异议,视为生效。如果在30天内有异议,则需要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否则协议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签署后需要经过公证和送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才能生效。但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并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后才会真正生效。一旦离婚协议书生效,离婚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书中的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