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使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资金,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将公款用于非法目的或者将公款转移他人所有。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建设和公共资金的保护,所以在我国刑法中被归为犯罪行为,并予以严惩。然而,要想定罪量刑,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挪用公款罪的必备条件如下:
1.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资金
这是挪用公款罪的第一个必备条件,只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才能构成这种罪行。像私人的资金就不能算是挪用公款行为。
2.挪用的行为必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挪用公款罪行为必须是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而不是一些行为单位或个人的内部规定。如果内部规定的资金被挪用,并不构成此罪。
3.挪用的目的是非法目的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挪用资金是有目的的,必须是用于非法的目的,例如非法牟利等,而不是合法的用途。
4.挪用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意图
犯罪构成之前,必须有一定的主观意图,即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成分。如果发生的是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而导致资金的挪用行为,那么就不能作为挪用公款罪来定罪。
综上所述,构成挪用公款罪必须满足上述几个条件,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才能定罪处罚罪犯,保证我们的国家金融安全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