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一项法律协议书,其中涉及到了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财产债务等重要内容。如果离婚协议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那么补盖章需要本人到场。
补盖章是在已经签署好的协议书上盖上公章或者个人章,以此来确认双方在协议书上所达成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补盖章一定要本人到场,而且只有本人才能盖上个人章。
因为离婚协议书涉及到了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内容,如果没有双方本人亲自到场补盖章,就无法确认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只是让其他人代为补盖章,将会失去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须由当事人本人到场补盖章。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补盖章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操作,只有经过本人亲自确认,协议书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离婚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一定要注意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