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离婚事宜的文件,写明了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及探望等重要事项。当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通常由一方起草协议书,之后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这份协议书就生效了。
在私人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本人拿。因为双方达成协议后,不需要向法院递交所达成的协议,只需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向法院递交一份已经签署的协议书即可。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需要在法院进行强制离婚程序,那么离婚协议书就需要拿着了。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时,要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需要将双方签字、公司章等原件提交给法院保存,以便法院存档使用。
另外,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需要妥善保管。夫妻双方应该各自保存一份,如果有需要,还可向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可以避免因离婚协议书丢失或损坏而带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