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重要文件,它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签署的书面文本,包含双方离婚的协议内容、对子女抚养的协议、财产分割的协议等。那么,离婚协议书需要本人到场吗?实际上,这个问题涉及到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方式和法律规定,请看下面的详细说明。
首先,离婚协议书可以采用电子签名或者正式签署的方式。 如果是采用电子签名方式,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邮件或者网络平台互传文件,双方在协商好离婚协议的前提下,签署电子协议书,然后将签好的文本文件打印出来彼此保留备份,如果有需要,以此为据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如果是采用正式签署的方式,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一个时间和地点,到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有权认证的机构签署协议书,经过见证人的公证和法律效力认证后,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才会具有法律效力,这个协议书也真正成为双方协议离婚的重要证明材料。
最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双方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必须亲笔签名,而且需要在识别本人的证明下签字。如身份证等有关身份证明。 同时,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书上进行手写日期,在签署后即刻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确认,并预留好协议书的副本,以便日后处理有关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方式有两种,如果签署是采用正式签署的方式,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有权认证的机构约定时间地点签署即可;而采用电子文件方式签署,需要约定完成后,双方互传文件,签署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重要的是,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在识别本人的证明下签字,并进行日期确认,以便后续处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