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和贪污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虽然两者都属于财产犯罪,但罪名和罪行程度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贪污的罪名大于挪用公款。
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与公务无关的财物,以及收受、索取贿赂等行为。贪污犯罪的特点在于滥用职权,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而忽视了公共利益。因此,贪污不仅仅是一种犯罪行为,更是一种丧失公共信任的行为,应当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贪污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最低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
挪用公款则是指侵吞、占用、借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擅自使用公共财物,意味着挪用公款是一种对公共财产的侵害。虽然挪用公款也属于财产犯罪,但相较于贪污,其罪行程度要稍轻一些。挪用公款罪名低于贪污,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综上所述,贪污的罪名大于挪用公款。这是因为在贪污犯罪中,行为人的失德程度更高,对公共利益的侵害更大。当然,不管是贪污还是挪用公款,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都应该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