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和挪用公款都是犯罪行为,但是罪名大小并不仅仅取决于犯罪的行为,它还取决于其中的一些其他因素。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使用欺骗、强迫等手段,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从行为来看,盗窃不涉及公共财物和公共利益的问题。盗窃罪的主要标准就是盗窃的财物价值,而且只要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最低价值,就会被视为罪行。盗窃的刑罚与财产的价值成正比,价值越大,刑罚就越重。
而挪用公款则与盗窃不同。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有管理、保管公共财物职责的人员,将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或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目的的行为。从行为来看,挪用公款涉及到公共财物和公共利益方面的问题,而且是一种刻意的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罪的刑罚通常也比盗窃罪重,因为它涉及到公共利益方面的问题。
从上述可以看出,盗窃罪和挪用公款罪在犯罪行为上的不同,导致了两者在罪名大小相比时的不同。在社会上,两种罪名中,公共财物的挪用被认为是更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公共财物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息息相关,挪用公款不仅对国家公共财产的管理和运转造成直接影响,而且会对公众的信仰产生负面影响,给人民群众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总之,虽然盗窃行为是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挪用公款罪因涉及到公共财物和公共利益的问题,影响面更加广泛和深刻,因此在罪名上它更为严重和严厉。对于挪用公款的罪犯,应该严加惩处,维护国家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