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建设范围以及建设高度应符合规划及建设控制要求,且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三层或者十米。因此,通州农村宅基地可以盖二层,但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十米。此外,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0%。
2. 二层建筑不得占地面积过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的50%。
3. 在建设二层建筑时,必须满足结构和安全等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4. 在改建、拆除、重建农村宅基地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总之,在建设通州农村宅基地时,必须遵循建设控制要求和有关规定,确保房屋结构安全,保护农村环境和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