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拆迁后居民重新安置问题而建设的住房,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公共福利设施。在享有政府提供的福利时,我们也应当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拥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中,往往会有一些人想要利用规则漏洞,将给予的房产转移给其他人员。然而,这种做法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因为安置房的分配是按照政策制定流程进行的,不得违规分配。
同时,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拆迁安置房都是政府为民办事的一种方式与体现,其目的在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因此,如果家长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转移给其他人员,子女就不能享有这个公共福利所带来的福利,这不仅没有解决住房问题,反而是在剥夺自己孩子的福利。
此外,政府安排拆迁安置房是为了解决居民重新安置的问题,在掌握了家庭实际情况的情况下公平公正地分配房源,给予真正有需要的群体,如果随意转让产权,那么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对其他并未分配到拆迁安置房、经济困难的人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
因此,拆迁安置房不给孩子是不能的,一定要按照政策规定合理使用。家长应该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遵守道德规范,并积极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