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子可以给子女,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房子是婚前产权或者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归某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子可以根据父母的意愿给子女。如果离婚协议中父母没有具体规定房子的归属,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汽车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已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父母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程序,确定房子的归属方,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给子女。
其次,父母需要考虑子女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如果子女还未成年或者尚未独立生活,可以考虑给予他们使用权,并确保他们能够继续在该房子中安心生活。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父母可以考虑提供帮助让他们独立购房或者提供租房补贴等方式,而不是直接将房子赠与给子女。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协议中房产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在法院判决后,根据判决书上的相关规定,父母可以决定是否将房子给子女,并确保资产分配合法公正。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房子可以给子女,但是需要考虑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无论怎样,父母需要确保在房产分配中合法公正,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