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改建、环保等目的需要而对公民住房进行强制收购,并对被收购人重新提供住房安置服务的一种政策。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住房产权,其中涉及到的遗产继承问题也需要被关注。那么,如何在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下做遗嘱呢?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一种住房安置服务,房屋所有权一般由政府保有,业主只有使用权。因此,对于业主来说,做遗嘱时需要注意不能对房屋产权做出转移等涉及到产权的操作。
其次,对于拆迁安置房的遗产继承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适用普通住宅继承的一般规定,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全部放入遗产财产共同或者分割继承。而如果业主需要对遗产进行分割继承,需要考虑到遗产的实际价值和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遗产分配。
最后,业主在做遗嘱时还应该考虑到配偶、子女、父母等合法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做出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避免因为遗产分配不公而发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租赁关系对于遗产继承并不影响,但遗产的实际价值和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等因素需谨慎考虑。业主在做遗嘱时应该合法公正,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遗产分配不公,引发财产争夺,影响家庭和睦,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