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们夫妻俩在结婚多年后,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以素争分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我们已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婚姻解除:自离婚协议签署之日起,我们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以各自单独生活为准。
二、财产分割:我们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我们的财产情况如下:
1.房屋财产:原告(或被告)名下的房产由其所有,并将产权归其所有,不再互相分享,无需进行任何财产分割。
2.车辆财产:原告(或被告)名下的车辆由其所有,并将车辆权利归其所有,不再互相分享,无需进行任何财产分割。
3.共同财产:我们的银行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财产将在离婚时进行公平分配,按照双方贡献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子女抚养:我们育有一名子女,我们将共同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及其他必需的家庭支出,我们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协商确定抚养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的抚养指导方案进行执行。
四、婚姻债务:我们离婚时存在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不共享,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五、其他事宜:我们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其他事项,如医疗费用、债权债务等,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六、财产分割及抚养费用支付:我们已对财产分割及抚养费用有共识,并自愿遵守。
七、结婚证书:我们的结婚证书在本协议生效前必须交给法院撤回。
八、婚姻协议书:我们已阅读并知晓以上协议内容的法律意义及生效条件,并已签署此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并执行协议内容。
九、其他:符合本协议内的其他约定的事项。
此致
敬礼!
原告(或被告): XXXX
原告(或被告): XXXX
日期: YYYY年M月D日